文物的质地分类法
发表时间:2016-06-15 阅读数:6889【大 中 小】
质地分类法,是以制作文物的材料为标准,对文物进行分类的方法。文物是由一定的物质材料制作而成的文化遗物。由于所用物质材料的多样性,根据不同质地材料进行文物归类,是质地分类法的出发点。
质地分类法主要用于对古器物的归类。这种方法有着悠久的历史。古代的金石学家,在其著录中,已开始采用。如宋代金石著作《考古图》,是现存最早的较有系统的古器物图录,撰著者吕大临对古器物收录时,除铜器外,把玉器单作一卷(第八卷),就是从质地不同而分别归类,再行著录的。还有许多金石著作,专门著录某一类(某一质地)古器物,或以著录某一类(某一质地)古器物为主,附录其它质地的古器物。如《古玉图》,是元代朱德润专录玉器的金石著作。又如清代冯云鹏兄弟撰著的《金石索》共12卷,金索6卷收录商周到汉和宋元时的钟鼎、兵器、权量杂器,以及历代钱币、玺印和铜镜等;石索6卷收录历代石刻,以及带文字的砖和瓦当。当今我国博物馆文物藏品,大都采用按质地分类,即按制成器物的材料进行归类。西方博物馆也大多采用这种方法对文物藏品进行分类。
对文物藏品按质地分类优越性很大,但也存在着许多判明质地的困难。主要是有些文物并非由单一的材料制成,金属制品往往是合金的,成分不纯的金属制品为数众多。遇到这种情况,在用直观的方法可以确定其主要材料时,即按约定俗成的办法进行分类。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引入文物鉴定,对古器物进行物理鉴定或化学定量定性分析,对文物质地的判定将更加科学,为按质地对文物藏品进行分类提供了更为科学的依据。